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反映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为了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实践能力、实际技能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院风、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奖励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的优秀成果,特制定本奖励实施办法。
一、 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在籍的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以及明德书院经济学专业和社会学专业本科生。
二、 奖励范围
1.竞赛类奖励:仅限本专业相关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部门奖励的学术、科技、学科类竞赛及科技创新优秀项目及成果,如“世纪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等。
2.社会实践奖励:受到校级以上部门奖励的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优秀成果及实践团队,如寒假/暑期社会实践。
期刊分类 |
期刊名称 |
顶级期刊 |
学校认定的顶级期刊 |
重要期刊 |
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 |
二类期刊 |
除顶级期刊和重要期刊以外的SCI、SSCI、CSSCI源期刊(不含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部分EI源期刊 |
三类期刊 |
部分EI源期刊、北京大学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最新版目录为准) |
非核心期刊 |
在非核心的大学学报、全国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会议论文 |
3.学术论文奖励:在学术期刊和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注:(1)顶级和重要期刊的分类可来文三1001查看
(2)EI源期刊的认定(二类或三定),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4.创新训练项目奖励: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题并获得校级优秀奖励的项目;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题并获得优秀的项目。
5.经审核认定的其它符合学科、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奖励条件的优秀成果。
6.补充说明:
(1)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优秀成果的所属单位须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或明德书院,若成果无所属单位,以第一负责人的单位认定所属;
(2)发表学术论文奖励仅限我院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可出具导师签字的证明,证明学生为论文的主要撰写人,否则不予奖金奖励,作者署名单位须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或明德书院;
(3)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仅有录用通知的不包含)、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
(4)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一个团队申报一次,标明团员。
(5)非我院学生为第一负责人,但有我院学生参与的其它学科、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也可申报,将视奖项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后续另行通知。
三、奖项评选及表彰
1.学院成立学生学术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各系所(学科点)负责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术创新成果奖励的认定工作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奖励的评选工作。
2.各类奖励均采取申报制,每年评选一次。
3.每年年底根据要求提交学术创新成果与社会实践活动奖励申报材料,开展学生学术创新成果与社会实践活动奖励的认定和评选工作,公示认定和评选结果。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先进个人,填写附件-人文学院学术科技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在申报人中评选出学院“学术·创新·实践”先进个人(每年名额十人),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1)获得二项以上(含二项)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项目结项或社会实践奖项
(2)本科生公开发表二篇以上(含二篇)论文。研究生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含二篇)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3)本科生发表一篇论文,并获得一项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项目结项或社会实践奖项。
5.对弄虚作假者,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进行相应的校规校纪处理。
6.奖励办法由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按表格下方要求填写附件-学生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奖励申报表/学生学术论文奖励申报表(本硕每班/专业填写一份,博士单独提交),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论文封面、目录和论文页的扫描件,以论文/作品为单位,将上述内容建立文件夹,以获奖或发表论文时间(如202107)+期刊/奖项名称+作者进行命名。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填写附件-人文学院学术科技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以上材料以“专业班级+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bitrwxy@163.com.
2.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1)附件-学生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奖励申报表/学生学术论文奖励申报表 打印版
(2)附件-人文学院学术科技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打印版
(3)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期刊内论文首页复印件(不用全篇论文),或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先进个人的同学证明材料只需提交一份,不用重复提交)
3.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21:00前,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11:00前,逾期不报或材料提交不全、错误者视为自行放弃奖励。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
良乡校区文三1001
中关村校区可京工飞鸿至文三1001胡老师收
联系电话:8138395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