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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传递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承“延安根、军工魂”红色基因,弘扬北京理工大学精神,学院结合实际决定启动2022-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评个人须为北京理工大学团员,2022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2.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和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和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 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具体评选要求详见《评优项目说明》(附件 1)。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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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提交

各团支部自行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两项申报的汇总与团支部推优,各支部最终上报“优秀团员”推荐人数上限2人,“优秀团干部”推荐人数上限1人。其余各项由申请人本人发送材料。

(一)提交时间:3月18日中午12:00前,

(二)提交内容:具体材料提交内容详见附件2:各项评优项目申报表,

(三)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bitrenwentw@163.com团支部提交材料命名:团支部名称+2023五四评优,个人提交材料命名:姓名+学号+评选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383950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