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入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背景,建立科学合理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含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学术博士研究生及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
1.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要求,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已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分)、已取得的成果(20分)、外语水平(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同时依据导师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经研招办审核确认后,公布准考名单,见附件1。
2.准考名单中的考生于2024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专家推荐信线下提交,无需在系统提交)。报名费2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从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
报名网址:https://yz.bit.edu.cn/yzbm。
二、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于6月15日上午8:30开始,地点为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文萃楼J712及J715,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即准考名单中的顺序,未与学院沟通不得擅自变更顺序,缺考视为放弃。
具体考核内容及流程: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文萃楼J715)
综合考核专家将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不超过10分钟)。
2.专业基础、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地点文萃楼J712)
(1)考生自我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超过5分钟);
(2)考生从教育学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题并进行回答(不超过10分钟);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不超过10分钟)。
三、录取
1.拟录取要求
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同专项分别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四、其他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处理。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五、附则
本工作方案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咨询电话:010-81381316
邮箱:chenwei_bi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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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