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审核-考核制)报考指南》要求,我院2018年招生实行“申请审核-考核制”,普通招考的选拔时间为2018年3月份。为了科学有效地选拔人才,规范选拔工作制度与程序,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现将博士招考方案公布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8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2)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证明);(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18日,地点另行通知。
网报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7日。
1.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费时间
参加2018年3月博士生招生选拔的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7日。
报名费金额为:2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2)网上报名
请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按网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研招办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认真审核纸版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
(3)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名导师的招录及报名信息,包括每名导师硕博连读生报考及普通招考考生的报名情况,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材料提交
网报成功后,考生将以下材料最晚于报名截止日(以邮戳为准)邮寄或送达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地址)。我校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的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 、(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排名前五名),以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都需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查两部分。
1.学校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学院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准考。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下一阶段考核及综合评价,并于2018年3月14日起通过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外语笔试、专业课知识考核、综合测试。
1.外语笔试科目,使用学校统一命题的试题,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课知识考核,包括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每科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
3.综合测试,主要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考察考生外国语听力、口语水平。综合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5分)+专业外语测试成绩(15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分)。
综合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2018年我校录取定向就业名额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10%以内。
2.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均在学院划定分数线以上,且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3.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招生名额情况,及博士生导师根据报考自己的考生情况进行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组讨论并批准;
4.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6.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察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提供虚假材料或缺少政审材料者。
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于2018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其中,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核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4.考生可通过本通知附件查阅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
5.考生可直接与人文学院郑会俐老师联系咨询有关招生事宜:
电子邮箱:zhenghuili@bit.edu.cn
联系电话:010-81381301
2018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中要求进行选拔,我院2018年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和选拨时间相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