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十育人”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北理工办发〔2017〕116号)要求,制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2018级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每位博士生参与工作时长为一学期。折算工作时间每周应不少于2小时,每学期累计工作时长不少于24小时。
三、考核细则
(一)协助指导教师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完成思政教育等活动的组织;
(二)协助导师排查团队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并定期汇报,协助导师开展思政组会,并做好记录和调研工作;
(三)协助学院学生工作组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发展状况排查、思政舆情调查和安全稳定工作;
(四)使用新媒体协助辅导员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协助辅导员定期开展研究生宿舍走访工作。
四、考核小组及考核办法
组长:李 健、娄秀红
成员:王战军、李林英、贾晓明、何海燕、马永霞、周文辉、张建卫、贾利军、李 冰、颜 笑
学生在参与工作学期结束前向考核小组提交学期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附件1)同时提交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
思政工作部分和学术科研部分两项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实践环节0.5学分,其中,思政工作部分由思政工作对接教师参照学院制定的考核细则负责打分考核,最终考核结果由博士研究生导师录入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