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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以及我校《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2020】51号),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制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必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2.被推荐的学生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中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3.推免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和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李健、娄秀红

  组员:许欣、贾利军、刘伟光、贾晓明、赵瑾璐、安芹、韩燕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人文学院学生专业特点,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按以下方式之一获得推荐资格。

  1.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

  今年我院获得下拨此类推荐名额18人,学院依据教务部的推免名额分配指标,按各专业注册学生数确定经济学专业推免名额14人,社会工作专业推免名额4人。在选拔推荐学生时,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被推荐的主要条件,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以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供的学生排名为准。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序,学习成绩以外的加分,其他表现占总排名分数的15%,以综合排名顺序推荐。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分母为专业全部注册学生)。学生参加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不参与本校保研成绩排名的计算。

  综合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0.85+其他表现排名名次×0.15

  上式中“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根据《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对学生前三学年学习成绩进行排名;“其他表现排名”根据《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学生前三学年德育表现计算德育分数排名,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附件2。

  2.按专业学习成绩和特长综合排序

  这种选拔方式适用于竞赛获奖生和学术专长生和文体特长生。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

  (1)竞赛获奖生。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国际级或国家级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并满足相应排序要求的学生。

  (2)学术专长生。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授权等的学生。

  (3)文体特长生。指具有文艺特长和体育特长,并在重大活动或重要赛事中为学校争得显著荣誉的学生。

  满足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条件的优秀学生,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参赛证明级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学术专长生须经3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其中学生申报成果为论文的,须同时提交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报告»。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公示。

  学院对申请此类推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鉴定并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学校专家对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学生公开答辩。

  3.文体特长生、专项工作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研究生支教团和保资生)

  相关实施细则由学院、团委、体育部、学生工作部制定,并在本部门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四、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推荐遴选细则及本单位推免名额按学校要求公布在学院网站。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实施细则、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含候选人学号、姓名、专业、综合成绩、综合排名、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推荐名额作废,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须签订《北京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的内容执行。

  2.学院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是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院汇总报教务部备案。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

  附件2: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附件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特长生推免计算办法

  附件4:学校、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