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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人文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举措。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9]19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学校第92号令)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评奖办法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我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2020年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等额名额2人,推荐参与学校差额评选名额1人;博士生推荐参与学校等额评选名额1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3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含国际重要学术会议最佳论文);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艺术类含作品);

  (2)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3)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者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证书);

  (5)作出特殊贡献,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3、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课题申报、科研立项,和人文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寒暑期社会实践、世纪杯、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术实践活动者优先。

  5、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审,特别优秀的,推荐申报参加差额评选。

  6、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上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超出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四、名额分配及评选标准

  1、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基数取自2020年9月9日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数据,研究生人数为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含2020级)。

  2、等额评定的学生经学院认定后,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差额评选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以学部为单位进行评定。

  3、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科责任教授、各专业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各专业研究生学生代表若干组成。

  4、遴选学术志向坚定、学术潜质突出的博士生;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具备成为行业骨干潜质的硕士生;综合考虑研究生在学业、研究和公共服务(助教、助管和学生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在9月30日12:00-10月11日12:00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online.bit.edu.cn),点击“一站式填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1日12: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参与课题需提交由相关老师签字的证明)。同时填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renwenpingyou@163.com。

      2、参评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基本信息取自研究生管理系统,手机和邮箱取自注册中心(login.bit.edu.cn),论文成果数据取自论文认领系统,申请者在奖学金申报填写页面进行论文认领后,点击“论文同步”导入论文列表并删除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3、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4、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5、获奖者应在11月评选结果公示后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获奖收获总结。学院评审委员会需对获奖研究生的表现进行跟踪和评估,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也将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

      六、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

      1、纸质版材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其它论文、课题、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2、电子版材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良乡校区丹枫C-710,胡老师(收),中关村校区学生请用京工飞鸿寄送给胡老师。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renwenpingyou@163.com,请将个人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命名为“姓名+年级+硕/博+2020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有问题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1383950,联系人:胡安阳

      请务必仔细阅读通知,申报材料格式或内容有误影响申报结果的,一律自行负责。

      注意时间节点,过时不补。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