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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 “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团支部、学生组织:
  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4—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人文学院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北京理工大学的团籍(青春榜样除外)。
  2.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任何个人的评选,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1、名额分配

 

类   别
学院名额
评选方式
优秀团员
本科生30
本科生11级每个支部推荐2名候选人,12级、13级每个支部推荐3名候选人(支部人数超过40人可推荐4人),学院对各支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
研究生5
自由申报、学院评选
优秀团干部
12
自由申报、团支部汇总、学院评选
优秀团支部
5
自由申报、学院评选
十佳团员
1
已获得支部优秀团员推荐资格的团员自由申报、团支部汇总、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十佳团支部
1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十佳社团
1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雷锋”团队
1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
自由申报、团支部汇总、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新星团支部
1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仅限2014级本科生申请)
新星团干部
1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仅限2014级本科生申请)
新星团员
1
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
(仅限2014级本科生申请)

  2、各项目申报说明
  具体申报要求请详细查看附件1:项目说明。同等情况下,个人项目评选优先考虑未获得2014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从未获过校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同学,并向本科低年级倾斜。
  注:
  1.成绩优良率=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门数/所有课程门数。
  2.所有十佳项目均由学院优秀项目中择优推荐,若校差额评选中未获得“十佳”称号,仍获得“优秀”称号。
  3.申请十佳团员及十佳团支部的个人及集体,需同时申报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需为已获得支部优秀团员推荐者。
  4.每位团员可同时申请多项个人荣誉,但只能获评一项;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可同时申报其他项目。
  5.青春榜样沿用已建立的选树机制,本次评优中不另交材料。青春榜样候选团队和个人可兼报“五四”评优中其他集体和个人项目。
  3、需提交材料说明
除相关表格外(申请表格请下载附件2),参评个人项目须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参评集体项目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所有申报个人项目的同学及获得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候选人需将申报表、文字材料、生活照打包放入一个文件夹,以“申报项目+姓名”命名,于4月6日前发送至各团支书(研究生自行申报各类项目,不用提交至团支部)。
  优秀团员项目要求各团支部履行支部推优过程,每支部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按照名额推荐候选人,未经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申报者一律不参与评选。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各基层团支部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初选工作,4月7日17:00前各支部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 (邮件标题“五四评优+XX团支部或姓名”),获得团支部推荐名额的优秀团员候选人及其他项目申报者及集体,将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4月8日9:00至16:00间送交至学院办公室(中关村校区中教1345,良乡校区图书馆515)。逾期不交或材料不齐、表格格式有误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不再提醒。
联系电话:中关村校区 68912300
               良乡校区 8138395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