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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试行)》(校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制定录取标准如下:
一、 录取工作总体标准
  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选拨优秀考生为核心,突出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察,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做好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二、 成绩要求
  参加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外国语考试成绩不低于50,业务课考试成绩不低于80,复试成绩合格。
三、 其他要求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符合学校及学院的其他要求。
四、拟录取学生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拟录取编号100075211220421和100075211220424为思想文化教育与社会发展专业博士研究生。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