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2
日上午
8
点,人文学院辅导员进行查宿舍过程中,有如下同学未上课在宿舍睡觉,现通报如下:
2012
级
:热那提·甫尔开提
田力
李克寒
魏子超
阿旺次仁
特此通报,请其他同学引以为戒,杜绝逃课,充分利用课上课下时间。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5
年
5
月
12
日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摘选)
第二十八条
学生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者,视时间长短给予相应处分。
1.
连续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2天者,给予警告处分;
2.
连续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3-6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连续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7-10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
连续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11-14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予以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