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群团组织要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的重要要求,按照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和校团委文件精神,人文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将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着力破解基层团支部活力不足的重点难点问题。依照《团章》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今年全面启动并将长期实施,面向全院各学生团支部、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争取各级党组织重视,将团支部的活力提升作为党建带团建及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支持团支部建设和工作开展。
2. 强化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着力解决团支部功能虚化弱化,凝聚力、影响力不高,团员教育管理的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3. 突出时代特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团员学生思想行为新特点等对于高校共青团工作理念、内容、方式带来的影响,谋划和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
4. 尊重团员主体。将激发团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作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源泉,组织支部活动请团员学生一起设计、动议支部大事请团员学生一起决定、开展支部工作请团员学生一起参与、考评支部绩效请团员学生一起评价,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基本目标
1.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通过加强和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必要的制度建设,促进团支部的组织运转更加规范、顺畅。
2.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通过明确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内涵,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促进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更富针对性、实效性。
3.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创新团支部的设置方式、成员配备,促进更多团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围绕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方面
1.强化支部覆盖。在巩固传统班级建立团支部的基础上,试点推进学生组织普遍建立团支部,同时鼓励创新探索建立活动项目、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鼓励探索网络建团的有效方式。(学院重点工作)
2.做实基础团务。规范团员发展,按规范流程积极发展团员;严格团费收缴、使用,加强收缴登记、使用公示;加强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争取党组织支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候选人全面考察、充分评议,形成团支部意见,并由团员大会讨论通过。
3.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团支部及支委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团支部建设和工作的经验总结、知识传承等机制;创新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明确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的议事范围和决议权限,严格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提高团课的参与面、吸引力;创新团日活动的形式载体,紧密结合团员学生兴趣特点进行策划设计,提高活动的育人实效。
理顺班团关系。突出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支部实际,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发挥团支部模范带头作用;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运行、协同工作机制;完善班团工作决策机制,评奖评优、人员推荐等重要事务须经支委会通过,由团员学生大会决定。(学院重点工作)
(二)围绕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方面
1.明确职责功能。落实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支部特点,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常规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相结合,明确支部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建团务、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职业发展、网络宣传、文体活动、互助帮扶、推优入党等方面);强化品牌建设,继承本校本院系本班级优良传统,建设团支部工作品牌项目体系,谋求特色发展。
2.做好新媒体工作。加强支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在思想引领、舆论引导、信息沟通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设置主题,引导和鼓励团员学生为促进学校发展、优化自身成长环境等建言献策;推动每名支部成员成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络中积极发声,传播和弘扬正能量。(学院重点工作)
(三)围绕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方面
1.扩大支部民主。按照团章规定,保障团员权利、按时定期换届,基层团支部一年换届一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落实支部委员任期制度,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任期一年,团支部换届实行差额选举,支部书记不指定候选人,通过公开竞争、民主选举产生;保障团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支部成员对工作开展、推优评奖等事务的话语权。
2.合理设置支委。在传统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成员设置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需要,改革支部成员构成,可与班委会成员一体化统筹设置,适当增加或兼任实践委员、网络委员等委员设置,并可面向创新创业、职业发展等领域设置委员;厘清工作职责,明确支部委员会、支部成员在支部职能履行和工作开展中承担的具体责任。
3.联系服务团员。加强支委与支部成员的联系,关心困难同学,及时了解、积极反映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利益诉求,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委或支部成员与各类困难同学进行结对,通过服务贴近同学、团结同学、引导同学、赢得同学;创新服务方式,做好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
五、推进安排
(一)试点选取阶段(2015年10月)
1.选取试点方向。各基层团支部可从提升组织运行活力、提升工作开展活力、提升团员参与活力三个大方向共计八个要点中,完成学院三个重点工作,自选一个及以上的要点作为重点工作目标,结合《通知》要求,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开展规范化、有形化、常态化。
2.上报试点申请。各组织、团支部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填写《活力团支部试点申报登记表》(附件1)请于2015年10月30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学院团委邮箱rwxyftw2013@163.com,文件名为“班号+团支部-试点申报表”。学院团委将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定试点名单。
(二)开展阶段与要求
全面开展阶段(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2015年12月30日前进行中期检查。2016年4月进行总结全面总结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工作情况,开展“基层活力团支部、学生组织评选”等活动,遴选一批“活力团支部”,对各组织、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表彰。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团委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