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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努力、争先创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2016级新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兼获。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

  5、积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

  (二)本科生优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本科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体育成绩达标,讲究卫生,宿舍内务每月均在达标等级以上;

2、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一学年优良率在70%及以上,或学有创建,在科技发明活动中有突出成绩,优良率60%及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3、上一学年获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

  本科优秀学生标兵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条件所列条款;

2、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

3、上一学年连续两次获得一等奖学金。 

  本科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为维护学校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稳定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为人正直,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

3、热心为同学 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为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一定成绩;

4、正确处理好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良好,学年优良率60%及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5、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宿舍卫生每月均在达标等级以上;

6、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7、上一学年获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研究生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热爱所学专业,评选当年的各门专业课、选修课优良率达到70%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优秀研究生标兵

1、进行课程学习的博士要求各门专业课、选修课优良率达到80%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2、评选当年在SCI刊源、EI刊源、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获得国际、国家、省部级竞赛奖项和国家发明专利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优秀研究生干部

1、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须是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会干部;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成员;校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2、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工作效果好;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动机正确,组织观念强,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很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维护校园稳定;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热爱所学专业,各门专业课、选修课优良率达到60%以上,在学习、日常行为和科研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学院评选推荐名额:

  五、材料提交: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要填写相应的登记表纸质版(双面打印,每人1份,研究生、本科生填写各自表格材料,研究生需提供学院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班主任和导师意见暂不签署)汇总表(电子版);

  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15:0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邮件标题为【评优项目+姓名】;纸质版材料分别提交至良乡校区丹枫C710办公室及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320,过时不补。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