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365网页版»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一、材料提交

  网报成功后,考生将以下材料最晚于报名截止日(以邮戳为准)邮寄或送达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地址)。我校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的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 、(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排名前五名),以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二、全体考生注意事项:

  1.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于2017年2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北京良乡北京理工大学丹枫园C721室(仅限顺丰或EMS),电话:81381301,收件人:郑会俐

  2.请各位考生提交纸质材料时务必另附一页纸说明报考的专业、方向、导师以及各科的考试科目,本人签字确认。(本页纸无固定格式)

  3.面试需要携带的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⑤个人介绍及博士科研计划。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人文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和专项计划生报考基本要求及需提交材料参照《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