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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市级、校级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我校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人文学院评选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名额

  1、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3人

  2、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2人,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7年春季符合研究生院双证预毕业名单中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1、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维护国家政治上的稳定和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纪守法、爱护公物。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3、请同学们申报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于12月20日17:00前提交下列材料:(注: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必须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

A.纸质版材料(交中心教学楼1320或者丹枫园c710):

校级优秀毕业生:

(1)附件2一式两份,不得修改表格格式,个人介绍部分精炼简化,打印到一面A4纸上,

(2)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成绩单一份;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3一式两份,不得修改表格格式,个人介绍部分精炼简化,打印到一面A4纸上;

(2)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成绩单一份;

(3)彩色近期免冠冲印蓝底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A4纸双面打印(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居中,二级标题黑体小三加粗,三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页边距:左3cm 右2.5cm 上2.8cm 下2.5cm,页眉1.5cm,页脚1.5cm,正文行距为多倍行距1.25倍);

(5)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应与附件3“荣获称号记录”一栏所填一致(包括在读研究生期间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个人荣誉,不包含各类获奖论文、竞赛类奖项和各类奖学金等奖励以及此次优秀毕业生荣誉)

  以上纸质版材料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均需打印,手写无效。

B.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

(1)《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 (格式同纸质版)。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16日